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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10年度安徽省物流优强企业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/11/8 16:03:29  访问人数:2099次
各会员企业、各物流企业: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,实施我省服务业品牌战略,经与有关部门研究,依据省地方标准“安徽省物流企业分级与评价要求”(DB34/T 1219-2010),自2010年起开展“年度安徽省物流优强企业”评选活动。
  通过评选工作,着力挖掘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潜力的物流品牌,树立一批代表我省物流业界形象的企业,推荐参与国家先进物流企业、国家级名牌或省级名牌、服务业重点企业、标准化试点企业等评选,并作为企业申报建设项目,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的推荐依据。
  现就“2010年度安徽省物流优强企业”评选事项通知如下。
  一、评选奖项
  “年度安徽省物流优强企业”分为企业实力和管理两个方面奖项。其中企业实力奖项考评经营规模,依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;企业管理奖项考评服务质量、管理制度(如管理流程)、信息化水平等方面,主要依据顾客投诉率、管理制度标准化和信息化网络应用情况等。
  为扶持和激励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展,专门设立了“民营物流10强企业”, 并针对中小企业特点设立了相应的奖项。具体如下:
  (一)实力奖项
  1、安徽省物流10强企业
  2、安徽省民营物流10强企业(仅民营企业参与评选)
  (二)管理奖项
  3、物流创新能力先进企业
  4、物流服务质量先进企业
  5、物流信息管理先进企业
  6、大件特殊物流先进企业
  7、零担整车物流先进企业
  8、专线物流先进企业
  9、物流园区管理先进企业
  10、物流市场管理先进企业
  二、评选对象
 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物流及相关业务的企业均可参加。
  三、评选依据
  依据《安徽省物流企业分级与评价要求》省级地方标准(DB34/T 1219-2010)以及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择优择强评选产生。
  四、评选原则
  实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。
  五、评选组织
  “2010年度安徽省物流优强企业”评选工作,由安徽省物流企业分级与评价委员会(简称评委会)负责。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。
  六、相关文件下载
 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0年10月15日
 
 
报: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发改委、省经信委、省国资委、省商务厅、省交通厅、省质监局、省民管局、省企联、协会名誉会长、高级顾问、顾问
抄:省物流标准化委员会、协会专家委员会、特邀常务理事
 
安徽省物流协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0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