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全省物流企业自律公共评价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10/9/6 9:52:29 访问人数:2180次 |
各会员单位、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物流市场秩序,建立持续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,根据“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倡议书”精神,我会会同政府管理部门、省内外大专院校、科研机构、物流企业联合研发的“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信息管理系统”业已正式开通。该系统经国家科技查新属国内首创,得到省政府领导、国家级行业协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。
本系统是以利益关系人或社会公众为评价主体,以服务质量和服务结果为评价依据的公共评价平台,旨在为我省境内的所有物流企业展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市场形象,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服务。为客户发现、比较、选择物流服务对象提供真实信息,建立有序的市场环境。并可作为企业贷款、保险、招商、投标、合作等业务需要的自律诚信文书。
本系统的评价结果已被省级地方标准《安徽省物流企业分级与评价要求》(DB34/T 1219-2010)所采用,是开展全省物流行业评价、嘉奖、表彰工作中自律诚信方面的重要依据,同时也是协会和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分析研究物流市场情况,开展动态统计、趋势分析和成效评估等基础性的数据。
经与有关部门研究,我会定于2010年9月正式启动该项工作。这是我会持续进行的重点工作之一,并争取在3年内覆盖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参加对象
1、我会所有的会员单位、专家委员会成员单位、物流标委会成员单位以及获得我会授予的相关荣誉称号的单位;
2、所有参加安徽省物流企业分级与评价的会员或非会员企业;
3、在我省境内从事物流及相关业务的企业、单位或个人;
二、 参加办法
1、建立企业自律信息档案
1)填写《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档案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同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,邮寄或送达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信息管理中心(下简称“管理中心”)。
也可以直接登陆自律信息系统网站(www.56zl.org)在线填写,同时下载并填写《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档案登记表》,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,邮寄或送达管理中心。
2)管理中心收到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后,根据“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信息评价规则”要求,为其建立自律信息档案,正式对外公开发布,接受公共评价。
2、企业自律信息档案管理
1)企业可随时修改、增加和完善自律信息档案内容,随时发布企业经营业绩、资产人员变动,以及获得的荣誉、表彰、嘉奖或批评事项等信息,全面展现自我形象。
2)为体现“三公”原则,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利益,客户或者公众对被评价人发布的任何评价信息,管理中心在公布前均会采取站内短信的方式及时知会被评价人,进行评价人和被评价人间的沟通。
四、参加时间
首批参加自律评价的单位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,将《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档案登记表》和相关附件邮寄或送达至管理中心。
五、管理中心
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信息管理中心。
中心地址:合肥市屯溪路528号华地大厦B座506室(230022)
中心电话:0551-3668644 7124236 7124128
官方网站:www.56zl.org 邮箱:ahwlxh@ahwlxh.com
希望广大会员、相关企业和单位积极踊跃参加行业自律公共评价活动,并不断地加强服务意识,保证服务质量,共提升我省物流行业整体水平。
特此通知。
附: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档案登记表
安徽省物流协会
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信息管理中心
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
报: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发改委、省经信委、省国资委、省商务厅、省交通厅、省质监局、省企联、省民政厅民管局、协会名誉会长、高级顾问、顾问
抄:省物流标准化委员会、协会专家委员会、特邀常务理事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