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击疫情 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安徽物流业影响及相关建议 |
发布时间:2020/2/8 访问人数:1951次 |
根据对重点企业调研结果,就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物流业影响及相关建议报告如下。
一、肺炎疫情对物流业影响分析
1、一车难求,货物堆积。由于隔离、封路等行为,驾驶员不愿出车,出现了一车难求,货物堆积现象。如城坤物流驾驶员费用达到1000元/天,华运物流在山东调配的物资找不到运回来的车辆。
2、初步估算,疫情后3-6个月,运输企业收入可能减少30%-50%,生产成本提高30%以上。主要原因:一是疫情控制封路、延长假期等政策,物流公司复工面临不少条件限制,尤其对中小物流企业冲击较大。二是上游企业生产恢复需要时日,中小物流企业回款周期拉长,将造成企业资金成本上升,加上年初施行的按轴收费导致成本上涨等因素。
3、银行贷款可能出现短期无法归还本金和利息。
二、相关建议
物流是经济社会运行的血脉,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,建议在行业管理和相关财政、税收、劳动、贷款政策等方面联动应对,确保物流业健康平稳发展。
(一)行业管理方面
1、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,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调拨和转运等相关信息,提供《通行证》式样,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,自行填写,随车携带,享受免费通行政策。
2、在疫情防控期间物流企业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,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。
3、省内高速公路、国省道开辟应急运输通道,简化申报手续,确保生产资料、生活资料车辆畅通。
4、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定期监测机制,加强对数据的审核评估,开展价格、成本、预警等相关监测工作。
(三)财政支持方面
1、设立政府专项疫情补贴资金,对参与应急救援、保障供应的运输、城配、仓储等企业进行用电、用能补贴。
2、鼓励拥有运输资源的平台货运企业开放车辆资源,加快货物对接流通,政府对其进行运营补贴。
3、完善应急物流体系,加快建设包括应急物流场站、物流运力和重点企业形成的应急物流网络,确保物流体系在非常时期畅通顺达。
(三)税收支持方面
1、由于疫情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,受到重大损失的物流企业,可申请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。
2、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物流企业,由企业申请,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,最长不超过三个月。
3、在疫情完全解除之前,对物流企业按6%实行增值税定额征收。
(四)银行支持方面
1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,但2019年度经营正常的物流企业,银行做到不抽贷、不断贷、不压贷,尽力做到应续尽续、能续快续。
2、鼓励银行贷款利息减免三个月,或减半收取一年。
3、鼓励银行适时推出应收账款无息信用贷款,助力物流企业化解流动性危机,渡过难关。
4、鼓励银行在疫情期间,对通过线上渠道交易的物流企业施行手续费减免政策。
(五)劳动支持方面
1、受疫情影响,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,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物流企业,在疫情防控期间,可缓缴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。
2、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,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,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,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。
(即日已报相关主管部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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